余若薇:需酌情考慮非為私利違法
[2014.10.22] 發表
【明報專訊】高院就佔領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對出路段頒發臨時禁制令,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稱,佔中是針對制度不公義而違法,但違反禁制令的性質不同,「法庭出了命令,是否應該盡量遵守?這都是法治精神一部分」;但律政司若檢控示威者藐視法庭,亦要考慮政府是否有違反公眾利益。
余若薇認為,律政司應考慮到政府拒絕讓步、警方使用過分武力都激起民憤,亦要考慮示威者並非為私利違法。的士團體以佔領行動影響生意為由申請禁令,但司機其實可繞路行駛,示威者可以此抗辯。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在港台《千禧年代》質疑,申請禁制令的團體只提出了對自己有利的理據,違反全面披露原則,衝擊香港法治,但他認為,既然法庭已頒令,市民應先遵守,移到別處,再於聆訊時提出相反理據;若沒示威者抗辯,高院只聽取入稟者的單方面理據,「決定可能過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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