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5000萬屬補償 「按機制辦事」無申報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約5000萬元款項風波爆出數天,他昨日首度親身回應事件,說不猜測為何現時爆出有關報道,但強調這是離職合同,有關金額是補償金,不存在利益衝突,亦毋須交稅,認為在道德及法律上都無問題。對於無申報的原因,他說自己按機制辦事。
認為無道德法律問題
梁振英稱,與UGL簽訂的是離職合同,當中提出日後「不競爭、不挖角」的要求,形容「它不是給我錢,要求做些什麼,而是要求我不做什麼」,至於合約提到要提供顧問服務,梁振英稱合約註明提供顧問服務的前提是不會有利益衝突,形容自己任特首後沒向UGL提供服務,故不存在利益衝突。
至於交稅問題,梁振英說該筆款項屬補償金,並非薪俸,收取款項的年度已諮詢顧問意見,並有書面建議指款項毋須交稅,但他沒正面回應會否公開有關建議。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梁的說法是「大話連篇,不盡不實」,他翻查《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當中訂明行會成員須申報受薪工作、職位等,而梁承認合約屬顧問服務,列明他收取5000萬元做「顧問」,若梁毋須申報,其他行會成員亦可在獲委任前與企業簽訂顧問協議,但毋須提供任何服務,「一路做行會,一路收巨款」。
泛民呈請方式跟進催淚彈
泛民議員將於立法會復會後分多路跟進,包括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兩個專責小組,調查梁秘密收受費用,以及梁就任特首後,仍持有一間與亞視股東查懋聲有生意往來的海外註冊公司股權的事宜。議案須先得到內會過半支持,再經立法會分組點票才可通過,成立專責調查小組,泛民議員促建制派勿做「保皇黨」縱容梁振英。
另外,立法會周三將復會,民主黨單仲偕及公民黨郭家麒將以呈請方式,要求成立委員會跟進港府施放催淚彈一事,並重點跟進下令使用催淚彈是否涉及中聯辦及中央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