癖癮中心促大麻合法化
建議限19或20歲以上人士購買

[2014.10.10] 發表
一名女子正在吸食藥用大麻。

【明報專訊】本國最大的癖癮及精神健康中心昨發表聲明﹐促請政府將大麻合法化﹐但出售大麻的商店須受政府嚴格監管﹐而出售地點?數量及購買者的年齡亦受到限制﹐情況有如省府管制酒精飲品的買賣。

多倫多警察總長布萊爾(Bill Blair)歡迎公眾就大麻合法化的議題﹐進行辯論。他認為癖癮及精神健康中心建議的政策「十分重要」及「有公信力」﹐值得公眾以一個公共醫療政策的方向作討論。

他續指﹐精神健康中心所建議的方案中﹐亦包括限制年青人購買大麻﹐這能確保他們不會接觸到大麻或犯罪組織。

位於多市的癖癮及精神健康中心(CAMH﹐下稱中心)社會及流行病學研究總監雷姆(Jurgen Rehm)表示﹐大麻合法化是指﹐即使有人擁有及使用大麻﹐亦不會受到懲罰。

他批評﹐加拿大現存控制大麻的制度﹐未能有效阻止或減少大麻對使用者產生的副作用﹐甚至傷害﹐只有透過大麻合法化﹐並嚴格管制大麻的買賣﹐才能減低大麻對用者的傷害。

所謂傷害﹐包括用者可能患上肺癌的呼吸道疾病﹔增加死亡風險﹔損害年青用家大腦的認知能力等。此外﹐大麻用家亦可能上癮。正因大麻對人體有潛在傷害﹐故中心認為﹐大麻合法化並加強管制買賣屬於一項重要的公共衛生政策。

目前﹐在加拿大擁有大麻雖屬於違法﹐但仍有很多加人使用大麻﹐比例之高甚至全球稱冠﹐更有四成加人在一生之中曾至少一次使用大麻。單在安省﹐亦有四成18至29歲的成人承認﹐在過去一年曾使用大麻。

雷姆指﹐正因為很多年青人吸食大麻﹐只有將大麻合法化﹐才能控制大麻的質量及藥物效力﹔否則﹐便是將他們推向同時出售其他毒品的非法市場。

雷姆建議﹐將合法購買大麻的市民年齡定在19或20歲以上。

加拿大公共衛生聯會亦歡迎治療的呼籲﹐但該會預期﹐政府將大麻合法化﹐必須循序漸進。

卑詩省西門菲莎大學的癖癮專家費希爾(Benedikt Fischer)則指﹐因為政府堅持大麻刑事化﹐令多年來有數十萬加人曾因擁有或吸食大麻而留有案底﹐令他們日後無法覓得高質素的工作。

他認為﹐大麻合法化其中一個好處是可以控制售價。政府可以定出一個適中的售價﹐既不能人人可以花費﹐又不會因價格太貴﹐令用家轉到地下市場﹐確保吸食者只會向受品質管制?受政府管制的市場買貨。

目前﹐聯邦政府既然立例管制持牌大麻種植場提供藥用大麻﹐消遣式的大麻與藥用大麻的模式其實分別不大。

在安省﹐每年約有3萬名省民須依靠藥用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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