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倘不執法 法律學者﹕市民可覆核
【明報專訊】佔領旺角的市民前日遭大批反佔中者攻擊,警方被質疑無採取行動,惹來縱容暴力的爭議。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表示,警方必須公平有效地執法及維持公眾秩序,但前日情G明顯與上述要求有「嚴重事實爭議(serious factual disputes)」,認為市民可就警方涉嫌無採取行動提出司法覆核。
監警會:非常關注警處理手法
監警會發言人稱「非常關注」警方處理前日旺角集會的情G,指涉及嚴重指控,決定將所有事件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個案」交由「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跟進。由於事件發展屬未知數,委員對現場觀察有所保留,但多名委員過去有自發前往佔中相關場地觀察,包括前日旺角集會。
楊艾文補充,警方處理旺角集會的手法令人關注,市民有需要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盡量拍片作證,相信監警會日後也需向公眾交代詳細報告。
警放催淚彈 張達明喪妻後首落淚
另外,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兼監警會委員張達明,昨日曾到金鐘集會現場視察,未有回應記者提問。他在港台《香港家書》透露,自警方上周日(28日)施放催淚彈後,翌日禱告時不住落淚,是自7年前喪妻後首次流淚,形容過去兩周的香港進入「前所未有的抗爭和動盪」。
他認為抗爭者需要調整策略,減低對他人影響,避免民情逆轉;而執政者則要放棄用鬥爭或高壓手段壓制示威,應實踐有用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