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山西21歲女子遭強姦後殘殺,頭臉被磚頭砸爛珖e,喉部更遭插木棍,死狀恐怖。死者父親痛斥「歹徒毫無人性,這樣的手段簡直就是屠戮和虐殺」。涉案的疑犯竟是一名年僅17歲的未成年少年,案發後在其父勸說下投案自首。
女子摘棗 疑兇路過作案
據山西電視台報道,死者是21歲的四川女子劉嬌,4年前隨父母到山西晉中市打工。據其父親劉兵表示,一家人在當地做裝修生意,女兒劉嬌來到後幫忙料理雜事,平時接送工人,也是材料採購員。
9月15日下午5時許,劉嬌開車出門去王湖村接下班的工友,但隨後失去聯絡。案發現場位於榆次區王湖村的棗樹林中。
據警方透露,當時劉嬌在棗林中摘棗,路過的疑兇張×看見她有幾分姿色,遂起強姦之心。據張供稱,他先用磚頭將劉嬌的頭部打傷,後不顧劉嬌的求饒,將她強姦,最後更殺死劉嬌。
劉兵在女兒遇害後發公開信求救說,「我只能極力控制自己的悲痛萬絕的心情,描述當時的情G:歹徒用重物將我女兒的頭部、臉部砸爛,牙齒也打掉幾顆,現場真是血肉模糊。」
「但這還不是最殘忍的,最慘絕人寰的是,歹徒為了將我的女兒置於死地,竟然找來兩根木棍硬生生的將其插進我女兒的喉嚨,導致我女兒喉管破裂致死」。
死者父斥無人性如屠戮
榆次區警方通報稱,經初步調查,15日下午5時許,在王湖村經濟適用房北面200米的一片棗樹地堙A陝西籍打工人員、17歲的疑犯張×,遇到正在摘棗的被害人後,遂起強姦之心。在強姦後,張怕劉報警,便用磚頭朝劉頭部猛砸數下,並用褲子勒劉頸部致其死亡。張×回到家後,將事情經過告訴父親,後在父親勸說下報警投案。
對於兇手張X的信息,警方未進行更多披露。按照內地刑法,未成年人犯罪不適用死刑,但如果罪行極其嚴重的,可以適用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