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翁誤殺街坊 判感化3年
【明報專訊】中風後行動不便的六旬翁,與同曾中風的七旬街坊未見「同病相憐」,反而針鋒相對,結下仇恨。二人一次街頭相遇, 七旬翁舉起不文手勢,六旬翁回敬「你都有今日」,繼而揮拳。七旬翁後腦位置茼a昏迷,不久離世。施襲者承認誤殺,獲法官體諒他飽受健康問題困擾,一時衝動犯案,輕判3年感化令。
衝動犯案 深感後悔
被告陳汝光(64歲)早前承認去年10月18日下午在將軍澳彩明街誤殺陳登榮(73歲)。感化官撰寫報告指被告為一時衝動犯下本案而深感後悔,同意被告06年中風,自此受便秘及行動不便問題困擾,常為此事感到尷尬,為人變得沉默。辯方指被告的兩名女兒為父撰寫求情信,指父親就算身患癌症,仍協助照顧家中小孩。
官﹕若判監亦罪有應得
法官湯寶臣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3年感化令。湯官判刑時直言案情嚴重,「人命關天,適合判監」,根據案例可判監2至3年,但他指本案情G特殊,被告無暴力傾向,年紀老邁,受健康問題困擾,監禁非唯一判刑選擇。他續指事主因小故失去性命,其家庭失去親人,被告若遭判監,乃罪有應得,但考慮他有悔意,且將自責一生,遂輕判感化令。
案發時被告行經彩明街,事主坐在花槽旁,二人相遇即起爭執。事主做出不文手勢,被告反指「你都有今日」,二人開始互擲泥沙。事主離開之際,被告上前一拳打向事主臉部,事主向後跌倒,後腦位置茼a,隨即鼻孔流血及雙眼反白,送院後不足一天因頭部受創不治。被告在警誡下稱,二人於2007年某次閒聊結怨,多年來不時有拗撬。
【案件編號:HCCC1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