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食安中心監察業界 保公眾健康
【明報專訊】食物環境衛生署轄下的食物安全中心(Centre for Food Safety)就「劣質食油」事件發出食物警報,知會業界有關事件並呼籲業界若懷疑有涉事的食油或食品,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和出售,並將懷疑有問題的食品下架及即時與中心聯絡。另外中心亦到懷疑涉事的貨倉及零售點巡查及檢取高危食物樣本化驗,並會繼續監察事件,因應情况採取最適當行動,以確保公眾健康。
食物安全中心引用的《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於2012年2月1日全面生效,措施包括引入食物追蹤機制,規定在香港進口、獲取或以批發方式供應食物,須備存為其供應食物和向其採購食物的商號的交易紀錄。食環署長可查閱該紀錄,確保政府在處理食物事故時,可更有效追蹤食物來源,迅速採取行動。
食物安全中心成立於2006年5月,工作是通過政府、食物業界和消費者三方合作,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食安中心的主要工作項目包括﹕食物監察計劃、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食物標籤、食物安全風險評估、食物事故應變及管理等。食安中心人員會到疑似問題食肆取走樣本抽驗,例如早前內地麥當勞採用上海福喜食品供應的過期肉事件爆出後,食安中心曾到本港麥當勞儲存倉庫視察,取走食物樣本化驗。
■相關概念
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
食物安全(food safety)
健康管理(health management)
多層思考
參考資料,香港政府、食物業界和市民分別可如何提防問題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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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台驗出地溝油致癌物超標兩倍〉,《明報》,2014.09.09
〈台驗6有害物質 港僅驗一半〉,《明報》,2014.09.09
食物安全中心﹕www.cf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