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學教授指篩選符國際公約
【明報專訊】泛民議員爭取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但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上周以「似是而非」形容泛民的國際標準概念。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強世功亦加入評論「國際標準」,指提委會民主程序的「篩選」完全符合國際公約,並沒有剝奪公民參選的「權利」和「機會」,任何人不能出閘是因「他的政治主張和能力無法獲得提委會認可」。另外,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指《基本法》沒有要求特首要「愛國愛港」,質疑這個要求是否合法。
稱沒剝奪權利機會
強世功今日在本報撰文(刊A25觀點版)表示,無論是提委會選舉,還是特首提名過程,「對反對派完全是開放的」,沒有對他們有任何限制。所以他認為提委會本身沒有剝奪公民參選的「權利」和「機會」,「完全可以通過國際人權公約的審查」。
強世功又說,國際人權公約關於普選的規定在香港不具「法律強制力」,但即使要拿公約來說,他認為提委會民主程序的「篩選」完全符合公約,「是貨真價實的真普選」。
賀衛方﹕基本法無要求「愛國愛港」
對於中央一直強調特首候選人必須「愛國愛港」,賀衛方昨日在微博質疑,指根據《基本法》,特首除了年齡和國籍規定外,就只有第47條規定的「廉潔奉公,盡忠職守」,「『愛國愛港』條件不在其中」。他認為中央提出這個要求,「是否符合基本法令人存疑」。
另外,新華社昨發表題為〈高瞻遠矚 決斷千鈞—親歷者追憶鄧小平為香港回歸所作貢獻〉的報道,當中提到新華社香港分社前社長周南、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前主任魯平,憶述鄧小平與英方討論收回香港的事[,強調鄧小平當年在主權問題上「一分一毫都不能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