摑20巴打穿犯耳膜 公安賠30萬元私了
【明報專訊】河南男子梁松帥去年底因一宗糾紛,被帶到登封市盧店派出所調查,在審訊室裏被3名公安嚴刑逼供。他說:「審訊室裏面,他就沒審訊,就直接打到我背後。打我了4個多小時,也沒問我什麼材料,也沒有錄我口供,進去就直接打我背後。打我一二十個耳光。就是他那個所長,他進去打我了以後,我不說話,拒絕回答,他說我不講,他就猛打我,最後我的兩個手臂全部失去知覺。」
簽協議「永不追究」
《南方都市報》引述由登封市公安局和梁的協議內容稱:「2013年11月27日晚,梁松帥在登封市公安局盧店派出所審訊室被民警打傷,造成耳膜穿孔,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登封市公安局一次性賠償梁松帥30萬元,梁松帥不再追究派出所民警的任何法律責任,以上協議永不反悔。」賠償協議是今年1月14號簽的,上面還有登封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建勛,以及登封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陳玉輝的見證簽名。
施暴派出所長免職
梁松帥說,其後醫院診斷其傷勢為耳膜穿孔。但因當地警方不給出具證明的資料,所以並沒有法醫鑑定結論。之後,他將問題向上級單位反映,登封市公安局開始找他協調,最先說16萬元,最後賠了他30萬元現金,他當天從公安局裏取錢。事件中被舉報打人的盧店派出所所長鄧慧勇,在今年3月已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