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博士也貪污
「院士」值2300萬
內地的學術腐敗,除了以論文學術造假聞名外,科研經費的腐敗,也令人怵目驚心。
今年年初,浙江杭州市中級法院以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貪污逾945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罪名,判處陳英旭入獄10年,並沒收財產20萬元。此前,陳被指控授意他帶領的博士生以開假發票、偽造合同、造假帳目等手法,將逾1,000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取出或者變現,然後據為己有。
去年,中國科學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前主任、中科院候選院士段振豪案,被妻子舉報貪污科研經費,並用來包養多個情婦。
去年10月,北京高院終審以貪污罪判處段振豪監禁13年。
開假單造假帳變現千萬
除了以巧立名目、虛報發票等手段貪污或挪用科研經費外,內地更爆出為了評選院士而行賄的醜聞。2013年9月10日,鐵道部前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北京二中院開庭時稱,自己向人索賄2300萬元,是因參評院士「需要花錢」。2007年,張曙光為中科院技術科學部28個增選院士初步候選人之一;2009年,張曙光再次出現在中科院院士候選人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