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我無殺人 只助包屍
【明報專訊】青年涉在大角嘴單位聯同友人殺死並肢解父母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首度播出次被告謝臻麒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他在警誡下否認殺人,聲稱只曾看過殘肢及協助首被告周凱亮處理屍體,與周凱亮的說法截然不同。
首被告、即兩名事主的幼子周凱亮(29歲)及其友人、次被告謝臻麒(35歲),同被控於去年3月1日謀殺夫婦周榮基(65歲)及蕭月兒(62歲)。拘捕謝臻麒的警員供稱,去年3月15日上午約9時半,他與同事在案發單位外守候,謝當時從單位步出,他們上前將他推向牆邊並警誡他,謝表示「我無殺人,唔關我事,阿亮淨係鬺]間屋入面畀個膠箱我睇,我見到有齯潀P好似人體鴾@部分,我淨係幫佢處理過」。
結巴抖震 稱周凱亮叫乜做乜
同日下午,謝在警局進行錄影會面,顯得頗緊張。他說與周凱亮於2007年6月相識,當時他們在同一公司任職,周為其上司。他結巴蚖”S有殺死周的父母,亦不知道他們的名字,周當時僅用陘M?開膠箱給他看,「我睇到時已經好大陣味,見到一隻手同其他一部分都唔知係乜,一翩v,說時聲線抖震。謝稱當時「佢(周)叫我做乜我就做」,包括把殘肢放在保鮮紙上包起,以及倒沙入環保袋和膠袋內等。
周指次被告辭看更職籌備殺人
周凱亮則在警方的錄影會面時稱,謝臻麒早於案發前半年已與他計劃殺人,案發前一周更為此辭掉看更工作,與周一起為犯案準備。周又稱謝原與一對情侶分租案發單位,後來為使用單位犯案,向情侶謊稱「包租婆要收樓」令他們搬走。周表示,情侶中的男方其後曾致電稱謝試圖「撬牆腳」。
周稱案發當日,謝曾與他的父母打招呼,待關門後才各自拿起預先藏好的鋸扒刀及生果刀施襲。兩人又準備了12張電話卡,打算每人6張,於案發後的3月至8月期間每月換一次電話號碼聯絡,並將所有電話號碼寫在一張紙上;周說大部分電話卡均由謝購買,他們犯案前也是用這方法溝通,但沒用紙寫下號碼。
周稱謝在案中並不要求金錢酬勞,只要求周提供所需費用,周於案發前一周先給予謝2萬元,但想不到肢解期間出現「突發費用」他才再給錢,總花費約3萬至4萬元。
另外,警員在錄影會面中,要求周解釋在其身上搜出的內地電話卡。周稱數日前用過該卡,其內地前女友向他發送信息,當警員問及女友身分時,周卻稱「唔好意思我份人無乜心肝,唔記得佢個名」。他翻查電話紀錄後稱女方叫王娟,但「唔知係咪真名」。
審訊今續。
明報記者 陳倢朗
【案件編號﹕HCCC3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