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料可打穿電話簿
【明報專訊】氣槍狂徒疑從34樓寓所用氣槍向地面行人開槍,子彈直入體內,幾乎傷及心臟。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說,老翁中彈位置距涉事大廈約30米,34樓約高85米,即子彈射程約90米,以子彈重1克計算,子彈發射時的時速料達300公里,擊中人體時的壓力約80磅,足以打穿2.5厘米厚的電話簿,由此推斷氣槍威力達13焦耳,遠超法定上限2焦耳。盧指出,若被該槍子彈射中眼睛,「一定盲,打中頭顱分分鐘無命」。
有資深氣槍玩家說,改裝氣槍屬違法,本港不少槍會玩的氣槍大多是合法的空氣軟槍(Air soft),殺傷力相對弱,惟行內不少玩家為追求刺激,加上網上有大量改槍資訊,有人會鋌而走險改槍。
記者昨到旺角一帶的氣槍店查詢,店員表示鉛彈殺傷力較大,通常有「珠型」或「痰罐型」,多供獵槍使用。另有店舖稱,每日都有客人詢問改槍事宜,大多要求改裝彈簧以增強射擊力,惟店員均以改裝氣槍違法為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