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索客戶手機信息
研科羅渣士入稟反對
(多倫多25日加新社電)電訊公司研科(Telus)、羅渣士(Rogers)告上法庭﹐以權利憲章保護個人隱私的理由﹐挑戰警方4月索取4萬到5萬名客戶手機信息的做法﹐安省法官同意審理該案。
法官指涉隱私 同意審理
安省高等法庭法官斯普羅特(Justice John Sproat)說﹐案件凸顯隱私、執法等重要問題﹐應在公開法庭爭辯﹐儘管皮爾區(Peel)警隊改變主意﹐不再索取那麼多信息。這份裁決書7月16日寫成﹐周五對外公布。
手機透過信號塔天線﹐與外界無線聯繫﹐手機每次試圖撥打或完成一次通話、傳送文字短訊、電子郵件﹐都會保留紀錄。這些紀錄顯示哪個信號塔連接無線電訊﹐有時一通電話可在信號塔之間轉接﹐揭露用家的行蹤。
警方向羅渣士與研科發出的每份「提交令」﹐都要求訂戶的姓名、地址信息﹐這些人透過特定信號塔﹐試圖或進行通訊。在兩名客戶通話的案例中﹐警方提交令還要求電訊服務商提供帳單信息﹐那可能包含銀行和信用卡信息。研科對法庭說﹐提交令要求它披露至少9,000個用家的信息。
羅渣士估計﹐警方要求它交出3.4萬訂戶的20萬份紀錄。
檢察官反駁說﹐憲章挑戰應該撤銷﹐因為警方不再索取最初21個研科信號塔、16個羅渣士信號塔的信息﹐現在願意減少信號塔數量。
斯普羅特說﹐下令提交手機紀錄、手機塔數據的做法極為常見﹐但他沒有察覺到應對隱私問題的案件。
兩間電訊公司的律師說﹐公司回應上萬份索取手機紀錄的法令﹐但皮爾區警隊這次要求的信息太廣泛。
斯普羅特說﹐他會設定聆訊日期。他說﹐各方應在程序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