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母親託同住的朋友照顧14歲女兒,豈料在幼稚園任教師的友人因女童功課問題,強脫女童褲子,再用藤條抽打屁股。女教師昨承認一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押後判刑。 強脫14歲女童褲打臀 被告曾文蕊(29歲)被控於去年12月3日在家中襲擊14歲女童。根據案情,去年12月3日晚,被告問及女童的功課,女童答不上,被告將女童扯到客廳,用藤條抽打她,其間要求女童脫褲以便抽打其臀部。女童拒絕,被告遂動手企圖脫去其褲子,糾纏間女童不小心踢到被告,被告激動下咬女童膝蓋,再強行扯掉女童褲子,用藤條抽打其臀、腹及大腿等多處,最後要求女童做完功課才可睡覺。 女童翌日向學校社工傾訴揭發事件,她送院後被發現有多處新舊傷痕。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女童後來被送往與其父同住。 辯方求情稱被告單身,兩年前受友委託照顧女童以來,女童學業及操行都有極大改善。 官怒斥稱考慮判監 主任裁判官錢禮怒斥被告身為教師,應知不可暴力對待孩童,且要求一名14歲女孩脫褲任其打屁股更是不可接受,明言判監是考慮之一,案件於8月18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23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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