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不能逼滋事鄰居調遷
【明報專訊】涉禁錮及非禮女生的陳姓男子,在富昌h內被指「犯眾憎」,不少街坊指他經常滋事搗亂,包括亂按鄰居門鐘及放聲叫囂,又試過在走廊拿茪肉刀徘徊,鄰居避之則吉,終日擔心發生血案。多名鄰居曾提議聯署要求房署將陳某調遷,但房署強調,公屋居民不能因鄰居滋擾而要求將對方調走,最多只能自己申請調遷,房署會視乎個別情G考慮。
鄰居無奈申調遷
住在陳某隔壁的蔡先生說,兩年前搬進富昌h單位時,房署職員已提醒其隔鄰住戶「有點怪怪]」,但蔡生急欲上樓,遂決定入住,後來才知問題所在,「經常鶷`宵時分到處吵鬧,又騷擾我];今年5月,佢仲猛踢我屋企鐵閘,我企鰝糷f與佢理論,佢竟然向我吐口水」。蔡生決定申請調遷,至今仍在等候結果。
公屋聯會:房署介入有責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公共屋h人煙稠密,易生爭執,過往經常接獲公屋居民投訴,指鄰居常生事端滋擾,房署卻「欺善怕惡」,不肯正視問題,只會叫投訴居民自行申請調遷,投訴人忍無可忍只能遷離原居。
他認為,房屋署如接獲大量關於同一住戶的投訴,有責任聯同警方、醫管局等部門,全面評估住戶情G,如有需要應作調遷及介入輔導,否則情G可能愈趨惡化,最終可能引發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