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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車經銷商內被砸】車房拒付修理費
(2024/11/5)



【明報專訊】安省倫敦市男子辛格(Kam Singh)將他的F-150小型開蓬貨車﹐放在一間汽車經銷商待修期間﹐汽車被撬﹐致車窗被砸壞﹐部分個人物品更被盜。因案發在經銷商的物業範圍內﹐他便要求對方負責修理車窗損毀的費用﹐但被拒。

10月12日,由於汽車引擎的安全警告燈突然亮起﹐辛格便關掉引擎,並將車拖到離他最近﹑位於Highbury Avenue夾Dundas Street交界處的福特經銷商﹐等待維修。但4天後,他竟接到經銷商的電話,指他的車輛被撬,部分個人物品也被盜。

辛格便要求Highbury Ford的工作人員修理破碎的車窗,因事件發生在車輛接受維修期間,而且案發地點就在經銷商的物業範圍內。但對方則表示﹐不會負責處理盜竊或故意破壞的事件﹐有關維修費用須由辛格自己支付。因為車輛在經銷商處期間保險仍然有效,所以他的保險可報銷這筆費用。

但辛格則不想申請保險索賠,因他的車是以他自己擁有的貨車公司名義註冊,而5,000元的墊底費超過汽車損毀和被盜物品的總費用。

他說﹕「我的墊底費太高了,故向保險索賠沒甚意義。任何損失低於5,000元的都不值得,而且這只會導致明年的保險費上漲。」

辛格在4個月前才花9萬元購買這部小型開蓬貨車。

經銷商的零件和服務總監桑多爾(Peter Sandor)表示,他曾提出以成本價為辛格修理,辛格只需支付零件費用,但辛格拒絕,認為經銷商應對事件負責。

桑多爾表示,經銷商有一個自動的「服務提醒」程序,所有客戶都會收到,提醒他們車輛在停車場期間可能被破壞,而經銷商對此不負責任,因為這是車主需要承擔的風險。

他說﹕「當你把車送到維修服務中心,這和去購物中心或電影院沒有區別,你的保險在進入我們的停車場後不會停止。不幸的是,這是犯罪行為,並不是因為我們疏於照看車輛而發生。

「有人撬了他的車,所以這是保險和警方的問題。我們對這件事的發生表示同情,但我無法控制有人闖入停車場並撬開他的車。」

桑多爾又補充,經銷商設有大門和傳感器,但這些設施僅用於防止車輛從停車場開走。

最後﹐辛格付了426元來修理車窗,但還損失了價值數百元的零件和用於其業務的安全設備。他說,破碎的玻璃還在車門把手上方造成劃痕,這將帶來額外的維修費。

辛格說﹕「這真的令人沮喪,我不想支付經銷商的高昂維修費。我不會再把車留在他們那兒,因為我不希望它再像上次那樣無人看管。」

辛格過去兩周一直租用一輛房車,每日租金43元。儘管這輛小車無法存放業務所需的零件,但辛格表示﹐他別無選擇,因為租用F-150的費用每天高達150元。

辛格已向倫敦警方報案,而汽車經銷商亦已將他們的監控錄像交給警方。

安省倫敦市男子辛格將他的F-150小型開蓬貨車﹐放在一間汽車經銷商待修期間﹐汽車被撬﹐致車窗被砸壞﹐部分個人物品更被盜。(CBC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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