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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乘坐西捷航空行程受阻】西捷賠16元仲裁庭判賠逾2千元
(2024/9/24)



【明報專訊】卑詩省一家三口乘坐西捷航空(WestJet)由夏威夷往溫哥華﹐卻因火山噴發而被迫改道至維多利亞﹐西捷最初同意退還機票費﹐以至因改變航班而帶來的食宿及交通費﹐但該航空公司最後未有如實執行。事件最終鬧上法庭﹐卑詩省民事解決仲裁庭最終判一家三口得直﹐獲得2,080.81元賠償。

興訟的一個三口之家﹐其中一人為小朋友。他們於去年4月﹐從夏威夷飛往溫哥華的航班﹐因火山噴發而被迫改道至維多利亞。

4月13日晚﹐當3人抵達維多利亞後,他們收到西捷航空的電郵,提供3個選擇:一是在當日中午12時從維多利亞飛往溫哥華﹔二是選擇其他航班﹔三是要求退還「機票行程的費用」(flight-only itinerary)。他們選擇退款,西捷亦以電郵回覆﹐確認正處理有關要求。

興訟人其後多次聯絡西捷跟進退款事宜,但收到的回覆互相矛盾,最終一名員工表示﹐退款未獲批准。

西捷辯稱,該家庭的機票只應退還16.17元,因航空公司只需退還「申請人未使用部分的機票費用」。而從夏威夷到維多利亞的距離佔夏威夷至溫哥華全程的98.84%,因此他們機票的「未使用部分」僅佔總票價格的1.16%,即16.17元。

但興訟人則反駁﹐西捷的電郵表示會提供全額退款,而不僅僅是機票的「未使用部分」。

仲裁員門尼(Peter Mennie)在判決書中則同意申請人的觀點,退款「僅限機票行程」的字面含義是全額退還申請人的機票費用﹐故認為西捷的電郵確認承諾全數退還申請人的機票費。

興訟人還表示,一名西捷員工在飛機上告訴他們可前往維多利亞機場的航空公司服務台,因為那裏為有小孩的家庭預留酒店房間。

但他們和其他有小孩的家庭在西捷櫃台等了個多小時,都沒有職員出現。約在凌晨12時半,一名西捷員工到達,並告訴興訟人沒有酒店房間,建議他們自行預訂住宿。當時﹐該員工告訴興訟人,指西捷將報銷他們的費用﹐這點西捷亦未有否認。興訟人最終付了784.90元用於酒店、餐食和出租車。但西捷僅報銷了354.10元,理由是航空公司的政策不允許全額報銷。

西捷辯稱,公司不會報銷酒店、旅行和餐食費用,因為延誤是由於其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而支付354.10元只是出於善意。

但門尼認為,西捷員工向承諾補償興訟人的費用時,並無提到任何政策限制,興訟人也接受這提議,因此「西捷航空受其員工聲明的約束,必須報銷申請人的費用」。

最終,仲裁庭命令西捷航空支付430.8元的食宿及交通費和1,395.18元機票費﹐加上判決前利息和仲裁費用,申請人總共獲得了2,080.81元的賠償。

卑詩省一家三口乘坐西捷由夏威夷往溫哥華﹐卻因火山噴發而被迫改道﹐西捷最初同意退還機票費﹐以至因改變航班而帶來的食宿及交通費﹐但西捷最後未有如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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