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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獨居老婦難頂昂貴生活費】拖欠電費被電力公司斷電
(2024/7/9)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名居住在柏文單位的獨居老人因為拖欠電費,已經被斷電兩個月。有律師表示,居民用電是必需消費,從人道角度講任何條件下都不應該被斷電。
74歲的老婦道斯(Maxine Stirling Dawe)獨自生活在一個1居室單位,今年5月初多倫多水電公司(Toronto Hydro)以她未能完全支付電費賬單為由,切斷了供電。
道斯表示,她知道及時支付賬單的重要性,一直在努力付清欠款,由於她需要經濟上支持一個成年的兒子,經濟困難,結果賬單激增,至今拖欠電費超過1400元。今年4月多倫多水電公司向她發出斷電通知時,她正躺在新寧醫院急診室的擔架上,無法接收正式文件。不久之後電力公司切斷了她的電源。道斯說從那時起她就一直與電力公司聯繫,試圖重新恢復電力供應。
道斯激動說, 「他們不給我任何機會,他們說他們想要全部,否則話就全無」。
多倫多水電公司拒絕評論具體的案子,表示「我們決心以任何方式支持我們的客戶,幫助他們避免被中止供電」。公司發言人麥克尼爾(Daniel McNeil)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到,「我們還與客戶合作制定欠款支付協議,幫助他們每月分期償還餘款。而且考慮到冬季的寒冷天氣,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4月30日之間我們不會切斷電力供應。」
加拿大環境法律協會(Canadian Environmental Law Association)執行總監律師麥克萊納漢(Theresa McClenaghan)說,「我們確實有規則保護人們在冬天免於斷電,因為這是加拿大。但我們也主張,由於夏季越來越炎熱,這些相同的保護措施應該適用於夏季。」
安省電力和天然氣監管機構安省能源委員會(Ontario Energy Board)表示,它「堅定致力於保護能源消費者在與我們所監管的能源公司打交道時的利益」,一名發言人回應媒體提問表示,委員會透過「制定和執行公用事業公司必須遵守的全面客戶服務規則」來實現這點,「一般來說,電力公司必須向客戶提供付款選項,包括每月等額的分期還款計劃。」
兩個月來,道斯為了避暑不得不前往公共圖書館、藥房或其他有空調的地方。她所居住的大樓管理公司施予善心,允許她連接走廊的電源給電池充電和使電風扇工作。當談到自己的困境時,她擦著眼淚說,「我一直在努力支付賬單,可是除非滿足了他們的所有要求,否則這種困境不會結束。」
為低收入和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的麥克萊納漢還表示,確保像道斯這樣的老年人全年在家中都能用電非常重要,「在加拿大,電力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能源已被定義為一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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