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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放火燒死女乘客被告有精神分裂症】犯案時以為死者要害他
(2024/6/11)



【明報專訊】在多倫多地鐵站候巴士月台放火燒死1名女乘客的嫌犯,今日被判不用就此負上刑事責任,原因是他患有精神分裂症。

嫌疑犯是41歲的諾爾布(Tenzin Norbu)在兇殺案發生後被指控一級謀殺。

法官弗雷斯泰爾(Maureen Forestell)表示,在周一的聆訊後,今日裁定,諾爾布行兇時患有活動性精神病,他的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弗雷斯泰爾在判決中說:「他的精神病使他在殺害卓瑪女士時無法做出理性選擇。由於他的精神病症狀,他無法分辨是非。」

控辯雙方一致認為,由於諾布患有精神分裂症,他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法庭上出示的醫療記錄記錄了諾爾布長期以來的偏執妄想症。他認放火燒死1名女乘客的嫌犯並對他的性史和精神疾病進行負面評價。他還沉迷於放火。在殺害卓瑪時,諾爾布妄想卓瑪看過他在互聯網上流傳的一段露骨視頻,並對他惡語相向。弗雷斯泰爾說:「這很可能是一種幻聽。諾爾布的感知被他的精神疾病扭曲了」。

據精神病醫生在庭上作供,諾爾布患有精神分裂症已達10年,但卻被誤診為抑鬱症。安省審查局(Ontario Review Board)將會決定現被扣押的被告,應被送往毒癮與精神健康中心(The Centre for Addiction and Mental Health),接受精神病治療,以及在獲得治療後,是否適合重返社區。

安省審查局從即日起45天內舉行初步聽證會該委員會是一個專門法庭,由高等法院的一名退休法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法官、律師、精神病學家、心理學家和公眾。審查局的首要考慮因素是公眾的安全和被告的精神狀況;審查局成員將決定諾布將被拘留在哪家醫院,以及他將享有哪些自由活動權力(如果有的話)。

但是有證據表明諾爾布的行兇是有計劃和深思熟慮的。這宗兇殺案發生在2022年6月,女乘客卓瑪(Nyima Dolma)在基伯齡地鐵站巴士月台候車時,遭疑兇諾爾布潑淋易燃液體放火燒傷。他攜帶了一個裝滿打火機油的石灰罐,他先用打火機的液化汽油澆在卓瑪身上,然後用打火機點燃。受害者身上6成皮膚,包括面部、頸部、手臂和腿部都被燒傷。經過留院18日的搶救後,終於不治。

檢察官霍布森(Shane Hobson)在宣讀事實時說:「在卓瑪從著火的公車上出來並大聲呼救後,有四人英勇地拯救和安慰了一名嚴重受傷的受害者。」其中一人是TTC主管傑克遜(Cameron 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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