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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移民部長引入C-71號法案 恢復加國以外出生的加人下一代的加國公民身分
(2024/5/23)
【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長米勒(Marc Miller)今(23)日在國會提交C-71號法案,法案獲通過後﹐不但恢復在加拿大以外出生的加人下一代的加國公民身分,並確保今後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
該法案將自動賦予自2009年以後﹑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的下一代進行「實質聯繫測試」。
如果法案獲通過,海外出生的父母在其子女出生或被領養之前需要在加拿大居住至少三年(1095天),才能將加拿大公民身分傳遞給他們的子女。聯邦政府不清楚有多少人將因此而自動獲得公民身分。
米勒說﹕「我們是一個支持人權、平等和尊重所有人的國家。毫無疑問,加拿大公民身分在全世界都備受重視和認可。我們希望公民身分制度是公平,並具有明確和透明的規則。」
他又說﹕「我們希望利用這個機會,盡可能繼續減少海外出生的兒童與在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人子女之間的差異。」
2009年,保守黨政府修改法例,使在國外出生的加拿大父母不能將加國公民身分傳給他們的下一代,除非孩子在加拿大出生。
1977年和2009年《公民法》的修訂也剝奪了數千名在國外出生的人的加拿大公民身分。
那些因這些修訂而無法獲得公民權的人被稱為「失落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
去年,安省高等法院裁定,現行制度將加拿大人分為兩類﹐屬於違憲,並要求聯邦政府在6月19日前解決這個問題。
目前尚不清楚政府計劃如何確定人們與加拿大的聯繫是否足夠緊密,以獲得公民身分。
有份參與起草新法案的聯邦新民主黨移民評論員關慧貞說﹕「保守黨在2009年修改法例﹐對家庭的影響是非常重大。我曾經和一些受影響的家庭交談過,他們因為15年前因這項不公正的法律而與所愛的人分離。他們的孩子被認定為無國籍。在這個不公正、違憲的法律之下,令他們在體制中迷失。」
保守黨沒有立即回應要求評論。
米勒說,政府在法案在下議院審議的過程中可能不得不向法院請求延期,但他亦不想等太久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與此同時人們正在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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