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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指加國收入最高20%納全國個人所得稅2/3】究竟是什樣的
(2024/4/20)



【明報專訊】最新研究顯示,加拿大收入最高的前20%的人群繳納了全國個人所得稅的2/3,而收入頂端的人群繳納的稅款超過總稅收的半數以上。不過也有學者指出,高收入者可通過各種辦法掩蓋收入,因此數據有偏差。

聯邦政府在2024年預算案中宣佈提高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目的是確保加拿大0.13%最富有的人支付公平的份額,但批評者指出所謂「公平的份額」概念模糊,加拿大20%最富有的人掌握著全國2/3的財富。

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財政研究主任福斯(Jake Fuss)也認為,這些討論很多都沒有明確的定義。弗雷澤研究所每年都會發佈一份關於加拿大稅收制度的報告,2023年的研究報告顯示,收入最高的家庭,即收入略低於25萬元的家庭,繳納了加拿大的大部分稅款。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繳納了全國個人所得稅的61.9%,而他們的收入僅佔全國總收入的一半不到。收入最高的家庭繳納的稅款佔總稅款的53.1%。

加拿大統計局(Statistics Canada)也編制了關於高收入納稅人的類似數據。例如,在 2021年,收入最高的1%群體繳納了全部所得稅的22.5%,但佔全國總收入的10.4%。收入最高的10%群體繳納的所得稅佔全部所得稅的54.4%,但佔全國總收入的34.4%。

不過,麥基爾大學H. Heward Stikeman稅務法講座教授克里斯蒂安斯(Allison Christians)指出,其中一些數字是有偏差的,因為一些高收入者可以通過創造性的稅務規劃來掩蓋他們的收入。克里斯蒂安斯認為,高收入者繳納的消費稅佔其收入的比例也比其他收入者低得多。她說:「問題不在於某個人繳納的所得稅佔比是多少,而在於他們對整個加拿大財政的相對貢獻是多少。」

博特賓研究所(Broadbent Institute)政策與參與主任諾科斯(Clement Nocos)說,菲沙研究所和加拿大統計局的數據忽略了實際收入不平等的整體情況。諾科斯提到了加拿大統計局最近的一份報告,該報告顯示,加拿大最富有的20%的人群佔淨財富總額的2/3以上。淨收入最低的40%的人只佔總財富的不到3%。他說:「從整體上看,人們擁有的財富以及造成不平等的原因被忽略了。財富方面的不平等是巨大的,而且還在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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