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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提你】【多倫多明日起經營「分租屋」合法化】業主必須登記
(2024/3/30)
【明報專訊】從3月31日開始多倫多全市範圍內民宅經營「分租屋」(rooming house)合法化,業主開展這一業務必須登記註冊和遵守新規定,有租戶則擔憂業主可能藉此提高租金。
這項備受爭議且長期未解決的分租屋許可證管理製度從今天起展開為期三年的推廣,全市各區內的民宅都被允許經營最多分隔出6個單位的出租用房,還要求所有業主必須事先向市府登記註冊並遵守新規。
2022年12月市議會採納了全市所有社區經營分租屋的計劃,之前只有多市中心、東約克和約克的老城區允許分租屋,然而實際上非法經營分租屋遍佈所有城區,已存在幾十年。
市府住房委員會主席珀克斯(Gord Perks)說,「這些非法經營的分租房,我們不知道在哪裡、是否滿足消防條例、是否租戶被不公平對待,新規則要求業主必須在3月31日前取得經營牌照且接受檢查,有物業維護計劃以及滿足租客要求的服務程序。」
自從2008年以來市府就探索去除分租屋管理的碎塊化規定和解決非法經營問題,前市長莊德利支持分租屋合法化,曾表示2011年以來最少有14人死於非法經營的分租屋火災,與之對比只有2人死於合法分租屋的火災事故。
低收入者索爾碧麗(Bee Lee Soh)自從抵埗加拿大作為一名學生時就租住在分租屋,幾十年來因為分租屋的非法性,她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不僅經常面對被業主無端驅逐,而且居住環境十分惡劣,她記得曾經租住在一個被分隔成多個出租單位的地庫,房間內潮濕陰冷發霉令她染病被迫遷出,還有一次業主為了驅逐她故意移走了冰箱和給門上了鎖。
現今入住在市府庇護中心成為分租屋合法化倡議者的索爾碧麗說,「對於低收入人士,分租屋是他們唯一可負擔的住房,我高興市府終於歸管分租屋了,但是也擔心業主藉此提高租金轉嫁給租戶,或者以遵守新規為由驅逐租戶。」
可負擔住房倡議者康奈爾(Joy Connelly)表示,新規應該能夠確保索爾碧麗的經歷不再發生,保護租戶權益。她同時還關注一棟民宅最多允許分隔6個單位用作出租的規定可能導致一些業主為了盡量多的出租房間而轉為地下,不遵守規定進而傷害租戶利益。
市府城市牌照和標準局執行總監格蘭特(Carleton Grant)表示,一個由29人組成的團隊將檢查新規執行情況,特別是業主是否為租戶提供了安全可行的居住環境,同時將和業主緊密合作,特別是有超過6個單位的郊區業主,確保他們遵守規定並解決他們的關注。
索爾碧麗。(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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