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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2.4萬租苦等7個月獲驅逐令】苦業主倡欠租10日便可趕欠租租客
(2024/3/22)



【明報專訊】面對欠租租戶難以被驅逐,安省一些業主要求省府效仿卑詩省做法推出「自動驅逐」規定,不需要法庭聽證便可獲得驅逐命令。租戶團體則表達反對。

奧沙華業主穆罕穆德(Zahid Mahmood)在等候幾個月後,上月終於收到安省業主和租戶仲裁委員會(Ontario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LTB)簽發的命令,終止租賃合約,強制租戶騰房。

他說,「去年8月我就給租戶發出N4騰房通知,他們卻拒不搬出,我申訴到LTB,直到上月才等到裁決。從2022年5月到上月,我被拖欠租金2.4萬元,且他們把房間弄得污穢不堪、垃圾到處都是。雖然我打贏了官司,但造成的損失永遠無法挽回。我要求省府改變規則,使那些拖欠租金的租戶更容易更快地被驅逐。」

業主希皮(Christopher Seepe)正在發起簽名請願行動,要求省府推出「自動驅逐」規定,使那些欠租租戶不需要等待法庭仲裁自動被驅逐,他表示,LTB裁決的延遲使業主處於「極端困難位置」,不得不面對巨大的金融和精神壓力。

從2022年到2023年,LTB收到的驅逐欠租租戶的申請超過3.7萬個,構成了業主所有申請案的一半多,而同期只有7%案子在設定的50天計劃期內開庭審理。為了減少積壓,LTB增聘了更多調解員,提高了開庭等候期,但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希皮的請願書要求效仿卑詩省做法,該省對於不執行騰房通知的欠租租戶,業主無需等候法庭仲裁便可獲得驅逐命令。

卑詩省規定,如果一名租戶沒有支付租金,業主能要求10天內結束租賃合約,租戶有5天時間要麼補交租金,要麼申請到該省民宅租賃分支進行仲裁。如果租戶沒有執行任何行動,業主便申請驅逐命令,不需要法庭聽證。

租戶資源和支持中心律師帕特森(Robert Patterson)表示,雖然卑詩省做法能加速處理案件,但是這一舉措可能被 「壞演員」利用,他聽到有業主在申請驅逐令時撒謊,「當我們談論加速案件處理使驅逐更容易時,勿忘租戶在這一過程中始終處於弱勢地位。」

多倫多租戶支持者丹特(Geordie Dent)表示,「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應該有強有力措施保證租戶不被非法驅逐。我不同情業主,因為在當前的租房市場,他們通過提高租金把風險轉嫁給租戶。」

希皮上月發起的請願行動已收到簽名支持超過2.9萬個,他還把請願書發送給所有省議員,鼓勵業主向當地的省議員發聲,並認為沒有了冗長的法庭仲裁,有助於減輕租房市場的壓力,「如果我知道欠租租戶能夠在30天到60天內騰房,我會更積極地投入租房市場,也會有更多業主把房子拿出來出租。」

(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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