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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訴訟狀告稅務局】 合資格者如何有資格獲得賠償
(2023/8/18)



【明報專訊】有律師行針對加拿大稅務局(CRA)提出一項集體訴訟。

這項訴訟關乎到CRA對部分納稅人的資料外洩,若能勝訴將可能為部分參加訴訟的加人帶來額外的金額。

托德·斯威特(Todd Sweet)律師行對CRA及加拿大政府提起訴訟,指控他們“疏忽保護加人的機密信息,導致廣泛的隱私洩露”。

在集體訴訟中,斯威特聲稱,幾個政府在線門戶網站內的“保障措施不足”,“導致不良行為者”在未經加人同意的情況下訪問他們的在線賬戶。

他還聲稱,在許多情況下,這些不良行為者使用真實賬戶來申請加拿大緊急鄉應補助金(CERB)。

斯威特要求法院命令加拿大政府就涉嫌侵犯隱私和信用監控服務的行為支付賠償金,以彌補所造成的傷害。

CRA在一份聲明中寫道:「加拿大政府否認自己有任何不當行為。」

合資格者如何有資格獲得賠償?

如果閣下收到通知或有理由相信閣下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可能在加拿大政府在線帳戶上遭遇隱私洩露,閣下可能會被納入訴訟。

在這種情況下,加拿大政府在線賬戶是指CRA我的賬戶(My Account)(許多人用它來獲取或申請CCB等福利); 我的加拿大服務中心帳戶(My Service Canada account); 或使用加拿大政府品牌憑證服務GCKey 訪問的任何其他帳戶。

CR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如果閣下符合上述集體定義,閣下將自動被納入集體訴訟。閣下無需做任何事情即可參與。」

如果閣下想確保自己的參與,代表斯威特的律師事務所確實有一份註冊表。

該訴訟稱,如果閣下想繼續參與其中,閣下將無法就閣下可能遭受的任何具體個人損失向政府提出索賠。

目前尚不清楚如果達成和解,參加這項集體訴訟者可以獲得多少賠償。

新聞稿中寫道:「在集體訴訟中,將為整個訴訟的參加者尋求賠償。法官將決定如何在集體訴訟的參加者中,分配此類損害賠償。」

如果加人有資格參加訴訟,則無需自掏腰包支付任何費用。

據CRA的說法,法官將在審判中決定誰是正確的。該審判的日期尚未確定。

如果閣下不想參加,選擇退出,集體訴訟的結果將不適用於閣下。這意味著如果達成和解,閣下將無權獲得任何金錢,但閣下仍然有權代表自己起訴政府。

要選擇退出,閣下需要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以下地址發送一份包含閣下的全名、地址和出生日期的聲明,表明閣下不想參加訴訟:電子郵箱聯絡service@rhelaw.com,可以在今年 11月27日之前提交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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