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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電池剛換過不久還有保用期 車商卻要付錢才可更換
(2021/11/10)



【明報專訊】荷頓區伯靈頓市一名男子新買的汽車電池,因長期閒置而出現故障。當男子拿著電池去經銷商處要求保修服務時,對方稱這是因為車主使用不足而導致的故障,因此不予提供保修。

今年1月,科波思韋特 (Stephen Copperthwaite)給他的2012年款梅賽德斯奔馳(Benz)ML350四驅車更換了一個全新的電池,電池本身價格約為360元,另外還有150元的安裝費。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科波思韋特因為疫情很少駕車出行。直到9月他駕車帶著家人去「奇妙樂園」(Wonderland)後的第二天,電池又沒電了。

科波思韋特駕車去到梅賽德斯奔馳車行,給電池重新充滿了電,但一個月後它又沒電了,而且這次再怎麼充電都不再管用。技師告訴車主需要一個新電池。

科波思韋特覺得,他之前買的電池只用了10個月,而保質期為5年,因此就要求車行免費更換。但車行回覆稱,因為車主駕駛時間不足而使保修失效。

汽車的車主手冊上寫著,「如果您每月使用車輛少於300公里,或者不使用時間超過3週,車主有責任檢查並糾正電池電量。」

因為沒有遵循使用指引,平治車行稱科波思韋特必須支付更換電池的費用,並且在他的收費單上註明,「車輛沒有按要求每月最少行駛300公里,以正確維護電池。」

科波思韋特還是提交了保修申請,但立刻遭到拒絕。CTV電視台聯繫了梅賽德斯奔馳(加拿大),但公司的一位發言人稱,他們對電池問題不予置評。

科波思韋特表示,其他汽車公司可能也有類似的電池保修政策,大家應該意識到,車主可能每月都必須駕駛汽車行駛某個數量的公里數,否則他們的保修政策可能就不會執行。

如今車輛變得更加複雜,一些電池也得到了高科技升級。AGM或「吸收式玻璃墊」(Absorbed Glass Mat)電池可以運行「停止-啟動」(stop-start)技術,而且安全和方便,但同時也更昂貴。

如果您有一輛較新的汽車或最近購買了電池,可能需要檢查您的保修手冊。如果汽車在疫情期間不經常駕駛,車主最好還是時不時把車開出來,或者給電池充充電。

圖為科波思韋特的四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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