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醫院又爆出醫療事故,這類失誤愈來愈普遍,真恐怖。」
「廣仁,此言差矣,醫療事故自古已經存在,早在二千年前,《黃帝內經》「徵四失論」便記載了四種失誤的模式─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受師不卒,謬言為道,妄用砭石,此二失也;不適貧富貴賤之居、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此三失也;診病不問其始,卒持寸口,為粗所窮,此四失也(註:原文冗長,以上為省略版)。
第一類失誤是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即是讓未有基本學識及資歷者去診治病人,香港一向有嚴謹的醫生考核及註冊制度,所以理論上不存在這個問題(立法會通過《醫生註冊(修訂)條例》後卻另當別論)。治之二失,乃受師不卒,謬言為道,即是學藝未精,自以為是,膽粗粗便妄用砭石,最終搞出個大頭佛,故此,做醫生切忌高估自己能力,更要不恥下問,才能免於後遺身咎。廿一世紀是循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的年代,我們動輒搬出大批指引、流程、準則、規範,然後將其當作金科玉律,照本宣科,卻往往忽略了患者的個人因素及需要,令治療墨守成規,此以全概偏,治之三失也。現代醫學亦過度依賴高科技診查─化驗、掃描、基因、抗體,很多同袍的通病,是未問好病史、未做好臨牀,已二話不說替患者安排一大堆化驗、掃描、基因、抗體,等於古時的診病不問其始,卒持寸口,粗疏地捨本逐末,難免耽誤病患,此治之四失。」
「原來二千年來,醫療失誤的模式也從未改變。」「醫療失誤可粗略分成ET(Error in technique)或EJ(Error in judgement;《內經》四失是典型的EJ),前者包括經常見報的開漏藥、輸錯血、打錯針等所謂「低級錯誤」,成因或是無心之失,或是疏忽所致。技術上,ET 是絕對可以避免的,相反,EJ 則是思考或判斷的偏差,只有靠醫生改變態度和時刻保持警醒,才可減低這類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