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減刑 童樂居員工4罪囚5月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現年29歲時任員工早前承認4項虐兒罪,案情指她曾用尿片拍打幼童臉部及扯頭髮。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表示,被告作為專業照顧者,應知道可以其他方式教導幼童,不應「取易捨難」,否則等於教他們日後凡事以武力解決問題。不過黃官考慮到被告正懷孕,加上總量刑原則,判監5個月。
8月預產 另涉一案下月訊
被告趙運紅承認4罪,涉案日期介乎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其背景報告透露她正懷孕,預產期為今年8月。根據案情,被告2016年入職童樂居,六度襲擊4名幼童,包括兩歲男童U和B,以及兩歲女童W和3歲女童I,例如以毛巾用力捽U臉部,推U頭部使他從沙發跌落軟墊,打側滾動半圈;以尿片用力打B的臉,致B用手掩面和捽眼。被告另涉一項在區院處理的控罪,4月21日再訊。
眾多幼童目擊列加刑因素
黃官判刑時表示,雖無證據顯示4名事主有傷又或者因案有情緒和心理困擾,但可以肯定他們感受到一定程度的痛楚,認為他們心智處於急速成長的階段,尤其有其他幼童目睹事發經過,屬加刑因素。黃官續稱,童樂居的幼童均有特殊需要,不能像其他較幸運的幼童一樣可向家長投訴,必須加以呵護和疼愛。
黃官引述辯方進一步求情稱,被告案發時未能適應巨大的工作壓力,情緒管理技巧不足,遂向同事學習以較強硬的方式解決問題。被告曾質疑手法是否恰當並萌生去意,惟因要照顧家人生計,故繼續於童樂居工作,稱現有深刻反思自身行為,後悔不已。
【案件編號:KCCC 3736/21】